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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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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逾期事项概述

    2018年6月5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公开摘牌受让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49.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摘牌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业集团”)持有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比和”)49.5%股权。2018年7月,公司与锡业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受让锡业集团持有圣比和49.5%股权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摘牌执行:第一,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格9,456.38万元;第二,公司需代为清偿圣比和所欠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240万元债务及利息(利息年利率按6.8%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2018年7月5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的公告。

    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圣比和2019年拟新建生产线,短期内资金紧张,公司同意与其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为其提供人民币5,240万元的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2019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圣比和提供的人民币5,240万元财务资助予以展期,展期至2021年6月27日,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2020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根据公司与圣比和签署的相关协议,圣比和应按月付息,并于本次财务资助还款期限届满(即2021年6月27日)后五日内一次性还本且利随本清。鉴于公司预计
圣比和不能在最后还款期限内偿还上述借款本金、余息,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圣比和尚未向公司清偿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余息。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6月9日向圣比和发出《告知函》,提醒圣比和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即将到期,希望圣比和能尽快清偿本息。

    2、公司与圣比和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圣比和的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以尽快收回上述财务资助本息。

    3、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圣比和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清偿上述财务资助本息。鉴于圣比和仍未依约履行偿还上述财务资助本息的义务,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近日向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件。同时,公司将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三、诉讼情况介绍

    1、诉讼双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2、案由:借贷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清偿债务本金5240万元,以及自2021年7月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年利率8.16%为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暂计至2021年7月20日为20.1914万元,与债务本金合计5260.1914万元。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4、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在手现金可充分满足自身生产发展所需,本次债权逾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2、在圣比和清偿上述财务资助本息前,公司将存在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

    3、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为5260.191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1%。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具体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律师函》;

    2、《受理一审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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