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 、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5月17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创投大厦36楼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5月16日—2019年0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16日下午15:00—2019年0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0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4月29日刊载了《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则、大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5,912,891股 ,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5,912,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1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000 0 % 。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8,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00 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生,关联股东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公司股东黄晓娴女士与董事、副总经理叶伟欣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934,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119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912,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32,89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00 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生、股东刘郁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