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本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9月12日首次公开
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因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为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9月1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的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李元祥 中层管理人员 2017/7/11 买入 200
罗丽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6/26 买入 200
2017/8/17 买入 100
高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8/28 卖出 -100
2017/9/7 买入 100
2017/8/16 买入 2,400
2017/8/18 卖出 -2,400
何小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8/21 买入 1,000
2017/8/23 卖出 -1,000
徐俊玲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6/23 买入 100
周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7/31 买入 300
2017/9/6 买入 1200
刘翠 内幕信息知情人刘虎 2017/9/7 买入 3500
家属 2017/9/7 买入 11900
2017/9/8 买入 600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罗丽云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家属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或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激励对象李元祥、高明、何小鹏、徐俊玲、周妮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19922/114000020011)。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19922/114000020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