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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智慧: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9

正元智慧: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4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议案《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7)。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陈艺戎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2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40,82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名,代表股份数3,450,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8名,代表股份3,900,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450,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7名,代表股份3,450,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09%;反对1,21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399%;弃权159,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8,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285%;反对1,212,99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950%;弃权159,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766%。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15,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625%;反对 1,175,49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52%;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4,7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7976%;反对 1,175,4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1337%;弃权 8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2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25%;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5%;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4,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976%;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96%;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25%;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5%;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4,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976%;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96%;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8%。

  2.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25%;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5%;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4,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976%;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96%;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8%。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09%;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5%;弃权199,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8,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285%;反对1,172,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96%;弃权199,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20%。

  2.0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09%;反对1,288,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12%;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8,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285%;反对1,288,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387%;弃权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8%。

  2.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09%;反对1,17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77%;弃权199,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8,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285%;反对1,17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91%;弃权199,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25%。

  2.08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09%;反对1,17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77%;弃权199,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8,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285%;反对1,17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91%;弃权199,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25%。

  2.09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5,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25%;反对1,2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381%;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4,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976%;反对1,21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745%;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

    3、审议未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17%;反对3,01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3227%;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17%;反对3,013,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227%;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杭州正元舜然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琳因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正元转02”的转股价格。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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