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74,555.14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00 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共
计募集资金 17,500.00 万元,扣除保荐和承销等发行费用 7,669,811.32 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330,1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1 号)。
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校园 IoE 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1,974.00 12,147.00
智慧易联洗衣生活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4,374.00 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353.00 353.00
合 计 36,701.00 17,500.00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582.00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582.00 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校园IoE综合服务平台 219,740,000.00 121,470,000.00 20,674,555.14 20,674,555.14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 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本次拟置换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486 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674,555.1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0,674,555.14 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674,555.1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20,674,555.1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674,555.14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486 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