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3-052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107,969,800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30,000 股后的股本 107,939,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 16,190,970 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账户里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3 万股注销完成,公司股本由 10,796.98 万
股减少至 10,793.98 万股。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 13.94 万股回购注
销办理完成,公司股本由 10,793.98 万股变更为 10,780.04 万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原则是一致的。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的分红总金额为 16,170,060 元。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07,80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
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8.03 元/股,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
上市,历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相应调整后为 9.70 元/股。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
3、咨询联系人:范悦谦、虞燕
4、咨询电话:025-58647479
八、备查文件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