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2-06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7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 年度的业绩考核未达《激励计划》要求,公司需要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数量为 522,750 股;需要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数量为 174,250 股。另外,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将向其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3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12,300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为31.74%,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8.4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8.33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8,682,100 股减少至 107,969,800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108,682,100 元变更至 107,969,800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8647479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