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44 深市 南京聚隆


首页 公告 南京聚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南京聚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南京聚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4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6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

  7、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告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扣除
公司回购股份 1,350,000 股后的股份总数 62,6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5.00 元/股-0.20 元/股=14.80 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预留授
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由15.00 元/股调整为 14.8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授权和批准,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