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3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 8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曙阳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9,203,05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5.6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9,179,1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9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17,9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994,0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157%。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9.0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1 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0,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5%;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刘越、刘曙阳、吴劲松、蔡静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9.02 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担保情况及 2021 年关联担保预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3,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刘越、刘曙阳、吴劲松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7,1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02,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