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2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0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16.86 万元,公司合并实现
净利润 6,124.40 万元,按照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014.59 万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64,000,000 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35,000 股后的股本
63,76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发放
现金红利 19,129,500.00 元。本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7 股。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若公司股本有所变动,拟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转增 7 股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股
本总数。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要求,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
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