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6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对“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以下简称“车联网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2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资金为 297,6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010,231.9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589,768.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61 号《验资
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将上述募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
额 (%)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
1 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 24,358.98 13,130.98 53.91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
建项目——年产 40 万根高柔性零
2 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 4,600.00 2,521.74 54.82
线
合计 28,958.98 15,652.73 54.05
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及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车辆网项目尚未实施的内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受行业宏观因素及全球贸易摩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进度等受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3年7月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是综合公司当前车联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