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1—04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4,600.00 万元对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进行增资,其中 2,397.6015 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2,202.3985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202.3985 万元。用于实施“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40 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变更后维孚金属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2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资金为297,6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010,231.9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589,768.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
1 生产应用项目 26,472.20 26,363.23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 ——年产 40 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 5,000.00 4,600.00
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
合计 31,472.20 30,963.23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情况
1、名称: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 239 号 1
幢
4、法定代表人:张健儿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8 日
7、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8 日至 2041 年 12 月 7 日
8、经营范围:汽车底盘金属软管及相关零配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从事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 40 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的实施主体为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4,600.00 万元对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进行增资,其中2,397.6015 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2,202.3985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202.3985 万元,公司仍为持股 100%的母公司。前述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 40 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项目。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向全资子公司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缴出资并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维孚金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 40 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4,600.00 万元对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进行增资,其中 2,397.6015 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2,202.3985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202.3985 万元。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银国际证券认为:万通智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 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综上,中银国际证券同意万通智控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