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19-031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472,194.4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912,112.0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91,211.21元,加上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922,130.89元,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8,395,872.03元,扣除本年度内对股东的分配22,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743,031.75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776,855.27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它说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