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18-048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杭州凯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州青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姚勇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杨富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 16,336,540股(占
总股本的 8.17%)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杭州凯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
“凯蓝投资”)、杭州青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巢投资”)、姚勇杰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 12,00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凯蓝投资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779,6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9%,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446,328股(即0.723%),大宗交易不超过3,333,332股(即1.667%);青巢投资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779,6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9%,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446,327股(即0.723%),大宗交易不超过3,333,332股(即1.667%);姚勇杰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440,68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107,345股(即0.553%),大宗交易不超过1,333,336股(即0.66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持有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7,799,547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90%)的股东、公司董事杨富金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股东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凯蓝投资 8,122,516 4.06%
青巢投资 5,773,343 2.89%
姚勇杰 2,440,681 1.22%
杨富金 17,799,547 8.90%
合计 34,136,087 17.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及原因:
占公司总
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股本的比 减持方式 减持原因
(不超过)股
例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446,328
凯蓝投资 4,779,660 2.39% 股(即0.723%)/大宗交易不超 资金需要
过3,333,332股(即1.667%)
青巢投资 4,779,659 2.39%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446,327 资金需要
股(即0.723%)/大宗交易不超
过3,333,332股(即1.667%)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107,345
姚勇杰 2,440,681 1.22% 股(即0.553%)/大宗交易不超 资金需要
过1,333,336股(即0.667%)
杨富金 2,000,000 1%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资金需要
合计 14,000,000 7% -- --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二)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截止本公告之日,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严格履行了此前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凯蓝投资、青巢投资、姚勇杰、杨富金送达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