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于 2022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投资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产品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65,000 万元人民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务负责人需提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高风险及以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本金及收益产生损失。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根据经营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投资时,根据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对其后续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相关科目。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投资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投资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有关委托理财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