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当时总股本91,073,375股扣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中拟回购的股份
后的公司股份总数 91,067,8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427,14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配实施前,如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 91,073,375 股减少至 91,067,855 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
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后 91,067,8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09 姚见儿
2 08*****442 凌飞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 572 弄 115 号 1 幢
咨询电话:021‐50495115
咨询传真:021‐50270390
咨询联系人:王小清、胡春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7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