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董事会编制了《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5 号)核准,公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6.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150 万元,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449 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50,701 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07 万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述募集资金(含发行费)50,701 万元已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2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2019 年募集资金期初金额 253,693,469.28
减:募投项目支用金额 89,477,139.01
其中:透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38,609,627.16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6,552,206.85
全自动高通量流式荧光检测系统推广项目 14,315,305.00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125,000,000.00
支付手续费 3,189.71
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注) 36,492.77
加:利息收入净额 1,212,418.30
理财收益 4,167,041.10
2019 年募集资金期末金额 44,556,107.19
注: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
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注销相应募
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金额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诊断”)实施,主要用于新建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在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受到全国环保督察的影响致使材料采购困难延长了整体的项目工程建设时间,致使项目工
程验收以及后续资金投入计划推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建生产场地已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尚未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等法规的要求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尚需进行试生产并对生产场地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生产许可申请。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
量,公司将该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
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计划一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于 2019 年 12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根据《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以下简称“交行临港新城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全自动高通量流式荧光检测系统推广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透景诊断负责实施。经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 亿元对透景诊断进行增资,透景诊断在交行临港新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2018 年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透景诊断增资
6,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透景诊断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 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分别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后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金额转入公司银行基本
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透景生命 交行临港新城支行 310069121018800005961 活期 24,393,343.91
透景诊断 交行临港新城支行 310069121018800006133 活期 20,162,763.28
合计 44,556,107.19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农商
银行张江科技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7 月 16 日,透景诊断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47.7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中的“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研发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扩充产品线,进而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在营业收入中间接体现经济效益。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是通过提高产品市场覆盖度、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在营业收入中间接体现经济效益。
“全自动高通量流式荧光检测系统推广项目”是通过提高产品市场覆盖度、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