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8-05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62,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0,562,1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0,843,15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于2018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
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
转增的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的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9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051,100 41.36 12,525,550 37,576,650 41.36
首发前限售股 24,489,000 40.43 12,244,500 36,733,500 40.43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2,100 0.93 281,050 843,150 0.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511,000 58.64 17,755,500 53,266,500 58.64
三、股份总数 60,562,100 100.00 30,281,050 90,843,15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按新股本90,843,15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1.396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咨询电话:021‐50800020
咨询传真:021‐50270390
咨询联系人:王小清、陈思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