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股份总数60,56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24,840.00元(含税),占2017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 21.23%;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30,281,05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0,843,150股;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规则》、《规范动作指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审议。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