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 10 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2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74.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81.9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25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 55,117.95
(1) 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 13,651.95
(2) 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 22,260.59
(3) 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 7,671.25
(4) 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 11,534.16
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3.24
3 补充营运资金 10,550.72
合计 69,881.91
经公司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在原募投项目“3 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 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调整为利用闲置办公楼进行改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已投资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 55,117.95 47,344.64
化学品的产业链——
(1) 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 13,651.95 11,354.54
馏分离项目
(2) 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 22,260.59 22,756.23
(3) 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 7,671.25 7,776.63
列产品项目
(4) 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 11,534.16 5,457.24
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3.24 895.17
3 补充营运资金 10,550.72 10,550.72
合计 69,881.91 58,790.53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已投资金 结余募集资 其中:尚未支
承诺投资项目 (万元) 额(万元) 金金额(万 付的合同尾
元,含利息) 款(万元)
10万吨/年碳九芳
烃高效萃取精馏 13,651.95 11,354.54 4,296.62 102.64
分离项目
工程技术研发中 4,213.24 895.17 3,538.75 127.32
心建设项目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对公司即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严格把控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原计划新建一栋研发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1,772 平方米,“建筑工程费”及“其他工程费”的预算金额为 2,888.59 万元。因与北侧相邻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限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调整为利用闲置办公楼进行改造,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基建投资金额。项目原计划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研发设备 353 台(套),在研发设备实际购置过程中,考虑到公司原有的部分设备仍可正常使用,可以分批更换和补充,适当减少了现阶段的研发设备购置数量。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含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影响
鉴于 “10 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853.37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不影响项目的正常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