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正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翠琼女士、胡国忠先生、荆晓平先生、宋金留先生、任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翠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耿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铁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唐亚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翠琼、李铁钢
办公电话:0511-88059006
传真号码:0511-88059003
电子信箱:stock@zhengdanchem.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15 楼
邮政编码:212004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曹正国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职于丹阳市助剂厂、丹阳市导墅化工厂、丹阳市塑料化工厂、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哈斯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正丹集团公司、上海正大贸易实业公司、江苏正安化工有限公司、禾杏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创立镇江正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2009 年 6 月起任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香港禾杏董事、华杏投资管理丹阳有限公司董事及镇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曹正国先生与其配偶沈杏秀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正国先生、沈杏秀女士通过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和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729.07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114%。曹正国先生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沈杏秀女士之配偶、曹翠琼女士之父,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沈绿萍女士之姐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曹翠琼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职于香港禾杏、上海禾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正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禾杏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2015 年 11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6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翠琼女士通过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和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09.19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32%;曹翠琼女士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曹正国先生和沈杏秀女士之女,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国忠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任职于丹阳市导墅镇食品厂、丹阳市导墅镇有机玻璃制品厂、丹阳市导墅镇工业公司、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正丹集团公司,2007 年 1 月
起在公司任财务总监,2009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2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华杏投资管理丹阳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国忠先生通过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和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45.16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6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荆晓平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职于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0 年 12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晓平先生通过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和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62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1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宋金留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职于丹阳市导墅化工厂、丹阳市塑料化工厂、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哈斯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正丹集团公司、丹阳市正光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 1 月起在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杏投资管理丹阳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金留先生通过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和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0.78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6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任伟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6 年 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耿斌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
计师(中级)资格。曾任镇江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江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包装分公司财务经理、江苏江南面粉集团财务总监及副总裁,2014年 4月起在公司任职,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铁钢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丹阳市联大化工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5 年 5 月起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铁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唐亚芳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于 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成本管控,2005
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昆山集华电镀原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9月至2017
年 9 月任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江
苏贝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18 年 6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亚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