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0,213,832.73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提取法定公积金4,202,976.01元后,公司截至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549,412.40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
以2019年4月15日总股本147,066,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29,413,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3,533,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0,599,000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营业利润45,443,276.59元,同比增长1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13,832.73元,比增长12.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02,085.56元,同比增长1,032.18%。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相符,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与说明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