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41,733,618.8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41,733,618.81 元/646,500,674 股=0.0645530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45530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 5 月 14 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41,733,618.8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预案公告日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 年度
2.发放范围: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42,055,674 股(已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4,44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 4,445,0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4 年 5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 年 5 月 23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2 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083 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8*****818 云南炎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41,733,618.81 元/646,500,674 股=0.0645530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45530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袁娴
咨询电话:0768-2852923
传真电话:0768-2852920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