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变更注册资
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149,874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500,674 元。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649,149,874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646,500,674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原《公司章程》未涉及条款仍然有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