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31,141,716 股(已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
8,37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50,899,600.60 元/439,516,016 股=0.3433312 元/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215,570,858 股/439,516,016 股=0.4904732。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33312 元/股)÷(1+0.4904732)。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3 年 5 月 5 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3.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后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共计回购本公司股份数量 3,140,300股,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数量 8,374,300 股;上述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431,141,716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 年度
2.发放范围: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31,141,716 股(已扣除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8,374,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 8,374,3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
2.除权除息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 5月 2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2 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083 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8*****818 云南炎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6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本数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
7,572,534 1.72 3,786,267 11,358,801 1.73
流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431,943,482 98.28 211,784,591 643,728,073 98.2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39,516,016 100.00 215,570,858 655,086,874 100.00
注: 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股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 655,086,874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度每
股收益为 2.63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50,899,600.60 元/439,516,016 股=0.3433312 元/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215,570,858 股/439,516,016 股=0.4904732。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433312 元/股)÷(1+0.4904732)。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八、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袁娴
咨询电话:0768-2852923
传真电话:0768-2852920
九、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