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0-136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4,844,447.19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管秩生先生在内的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945,804股,每股 发行价 格为人民 币45.76元 ,募集资 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49,999,991.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80,388.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419,602.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7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亿元) (亿元)
1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1.36 1.32
2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升级项目 1.13 1.00
3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4.76 4.09
4 抗 HPV药物研发项目 1.48 0.94
5 补充运营资金 3.17 3.15
合 计 11.90 10.5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42号),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844,447.1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4,844,447.19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0年 9月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14日自筹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13,200.00 309.00 309.00
2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升级项目 10,000.00 967.80 967.80
3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40,900.00 1,876.20 1,876.20
4 抗 HPV药物研发项目 9,400.00 331.14 331.14
合 计 73,500.00 3,484.44 3,484.44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4,844,44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4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凯普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对凯普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42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