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884,972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1.56 元,共计募 集 人 民 币
169,999,996.3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 元,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6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锐凌无线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锐凌无线(香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01581210188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高性能智能车
2 锐凌无线通讯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52489510802 联网无线通信
(深圳)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模组研发及产
锐凌无线(香港)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业化项目
3 限公司 公司海口分行 FTN7559513056600
4 深圳市锐凌无线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250100100201591 补充标的公司
术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不同的募投项目分别与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张翰、项晨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