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2-09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并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 年 7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0.96 万股
激励对象人数:195 人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95 名激励对象 190.96 万股
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
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5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 238.84 万股,约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21,666,913 股的 0.38%。其中首次授予 190.96 万股限制性
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1,666,913 股的 0.31%;预留 47.88 万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5%,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21,666,913 股的 0.08%。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82 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其后 36 个月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
解除限售。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律师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3、2022 年 7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
4、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9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调整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7 名调整为 195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8.8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0.9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47.88 万股。
四、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文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
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 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本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总数 票占授予总数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陈仕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84,800 3.55% 0.01%
王红艳 财务总监 中国 84,800 3.55% 0.01%
陈立人 中层管理人员 中国台湾 23,700 0.99% 0.004%
ZHENG TAO 中层管理人员 德国 10,100 0.42% 0.002%
陈世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中国台湾 10,100 0.42% 0.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0 人 1,696,100 71.01% 0.27%
预留 478,800 20.05% 0.08%
合计 2,388,400 100.00% 0.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2、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82 元。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