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日:2021 年 6 月 8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211.293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5人因离职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该等激励对象拟获授的 19,1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授予;3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000 股;同时,由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42,900 股变更为 2,112,930股,授予价格由 25.92 元/股变更为 15.07 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91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为 2,112,9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14%。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确定的人员。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计划首次
获授的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授予总数的比
股票数量(股) 本的比例
例
许宁 董事,副总经理 98,260 2.89%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 1.92% 0.02%
陈仕江 秘书 65,450
邓忠忠 副总经理 65,450 1.92% 0.02%
王红艳 财务总监 131,070 3.85%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752,700 51.47% 0.43%
务)人员(187 人)
合计 2,112,930 62.05% 0.5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5.07 元。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在限
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若达到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4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 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 35%;
售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7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110%。
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S\A\B\C\D 共五档,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出色(S) 优良(A) 一般(B) 需改进(C) 差(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达到“B”的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 80%,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资格。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3、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9.67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29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