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上午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主持人:张天瑜
(5)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 5 人,实到 5 人
(6)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天瑜先生提名应凌鹏先生、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 4.32%的股东应凌鹏先生提名张天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张天瑜先生、应 凌鹏先生和许宁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2、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天瑜先生提名叶卫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 4.32%的股东应凌鹏先生提名张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叶卫平先生和张学斌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3、议案三: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利于参股公司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发展,借款利息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浙江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亦须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且此次借款为短期借款,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4、议案四: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天瑜,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 年大学
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通信专业,2010 年取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销售部门经理,1994年创立厦门日新经营电子元器件购销业务,1999 年创立广和通。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香港广和通董事、广和通软件执行董事、美国广和通董事、广和通投资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天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9,716,2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0%,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8%的合伙份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应凌鹏,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厦门大学工商管理 EMBA。1995 年至 1998 年任厦门日新销售经理,1999 年入职
广和通任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和通软件总经理、博格斯董事、美国广和通董事、欧洲广和通董事、西安广和通软件执行董事、西安广和通通信执行董事、广和通科技执行董事、广通远驰执行董事、广通亿联执行董事、上海广翼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应凌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76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2%,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33%的合伙股份,担任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许宁,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 年大学本
科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1994 年至 1998 年任彩虹集团公司工程师,1998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至2003 年任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至 2006 年任广宇通信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西安广和通软件总经理、西安广和通通信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65,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学斌,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注册会计师。1988 年至 1993 年任湖南白沙矿务局会计,1995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华特容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 年至 2000 年任深圳北方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 年至 2003 年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3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叶卫平,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学博士。
1995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安徽农业厅种子管理站;自 2006 年至今先后担任
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