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
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3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89.67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0 万股
激励对象人数:345 人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46 名激励对象 89.67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 199 名激励对象 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现
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
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 4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45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71.67 万份,约占本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1,904,234 股的 1.12%。其中首次授予 219.67 万份权益,
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1,904,234 股的 0.91%;预留 52 万份权益,
约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9.14%,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904,234 股的 0.21%。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1.83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92 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行权及解除限售安排: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
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3、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的调整
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7 名变更为 146 名,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12万份变更为111.67万份,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90万份变更为89.67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次调整后,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6 名调整为 345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11.67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 89.67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22 万份。授予权益合计 271.67 万份,其中
首次授予权益合计 219.67 万份,预留权益合计 52 万份,预留权益占授予权益总数的 19.14%。
四、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文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本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9.67 33.01% 0.37%
务)人员(146 人)
预留 22.00 8.10% 0.09%
合计 111.67 41.11% 0.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1.83 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1.8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3、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