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0-15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广和创通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兼总经理应凌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广和创通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兼总经理应凌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1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7%,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246,727 股,即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 6.7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广和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和创通”)持有公司股份 21,6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400,000 股,即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97%;公司董事、总经理应凌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5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 17.34%。以上减持计划中,如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0.9.9 至 2021.2.18);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公告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即
2020.8.24 至 2021.2.18)。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持
股 5%以上股东广和创通、董事兼总经理应凌鹏先生发出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通知》,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东广和创通、应凌鹏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2020-09-24、
大宗交易 60 2,000,000 0.83
2020-11-05
张天瑜
集中竞价 - - - -
合计 2,000,000 0.83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东广和创通、应凌鹏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135,000 44.77 106,135,000 43.94
张天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33,750 11.19 25,033,750 10.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101,250 33.58 81,101,250 33.5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张天瑜先生、广和
创通、应凌鹏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天瑜先生、广和创通、应凌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