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和
通”)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792,3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4.72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854.4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6,067,886.73 元,募集资金净额 693,931,967.67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全部到位,且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441ZC02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资金
1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9,265.98 18,348.55
2 超高速无线通信模块产业化项目 6,940.66 4,210.57
3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196.24 22,887.9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875.15 4,036.20
5 补充流动资金 19,909.98 19,909.98
合计 86,188.00 69,393.20
特别说明:上表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人民币 7,458.3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9,690.4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40,269.56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566.7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870 万元。同时,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和实施计划。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广和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和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发证券对广和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О 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