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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8 深市 广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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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980,995 股的比例为 0.2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占公司总股本 133,980,995 股的比例为 0.18%。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解除限售/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4、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00 人,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81 人,合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报告或法律意见。
    3、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5、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97.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64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84 人,实际授予数量
为 118.86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1%;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8.35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3%。公司
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7、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040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21,18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完成。经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27.99 元/份调整为 27.7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 元/
股调整为 13.75 元/股。

    三、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等待/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解除限售所获总量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截止目前,公
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

    2、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30%。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 7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行权/解锁当期股票期权/  6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达到“B”的行权/解锁当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  绩效考核为 A 或者之上,80%,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满足全额行权/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条件;22 名股票期权激励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对象、17 名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的,其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B,满足得解除限售,统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  80%行权/解除限售条件;1
息回购注销。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为 C,当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10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 243,210 份,占公司总股本133,980,995 股的比例为 0.18%;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为 33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980,995 股的比例为 0.25%。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可行权/可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3,21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8%,具体数据如下: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  剩余尚未行权
                              (份)      量(份)    数量(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49,500      243,210      594,650

务)人员(100 人)

      合计(100 人)          849,500      243,210      594,650

    注:公司于 2018 年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9.15 万份,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完成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