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18年11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8.86万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3、股票期权:登记数量89.15万股,期权简称“广和JLC1”,期权代码03632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10名激励对象97.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97名激励对象157.5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8.64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8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8.8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991%;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8.3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108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89.15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743%。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期权代码:036322
2、期权简称:广和JLC1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6日
4、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授予的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计划首次
获授的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授予总数的比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89.15 42.859% 0.743%
(业务)人员(108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行权价格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99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7.9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内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权的第一个行权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权的第二个行权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权的第三个行权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权的第一个行权
30%;
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权的第二个行权
60%;
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S\A\B\C\D共五档,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出色(S)优良(A)一般(B)需改进(C)差(D)
行权比例 100% 8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行权当期股票期权;达到“B”的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的80%,如果为“C”及以下,则取消当年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首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股) 例
许宁 董事,副总经理 4.50 2.163% 0.038%
副总经理,财务总
陈仕江 2.25 1.082% 0.019%
监,董事会秘书
邓忠忠 副总经理 2.25 1.082% 0.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09.86 52.815% 0.916%
务)人员(81人)
合计 118.86 57.141% 0.9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4.00元。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若达到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
30%;
售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60%;
售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100%。
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