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
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征得各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樊彬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樊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具体选举与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樊彬(主任委员)、樊培仁、李耀土、樊相东、苏为科;
(2)审计委员会:黄法(主任委员)、樊相东、苏为科;
(3)提名委员会:苏为科(主任委员)、樊彬、张福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福利(主任委员)、李耀土、黄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耀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俊飞先生、刘辉先生、陶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上官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樊相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立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聘任樊相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