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帆新材”)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李俊先生、何方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惠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以及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俊先生、何方静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朱惠娣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部分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田李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李红女士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9,616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田李红女士承诺其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田李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