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49,214.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497,708.2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 45,497,708.21 元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549,770.82 元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39,510,804.47 元,
减去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23,475,013.00 元,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6,983,728.8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234,750,13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042,503.90 元(含税)。不进行资金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备案登记。
2、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更好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