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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7 深市 扬帆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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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10天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苏为科先生、陶礼钦先生及吕洪仁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17 年公司总经理带领经营层认真落实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

指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使公司经济运行继续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2017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

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 123,278,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

24,655,600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的体现了公司2017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结

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客观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董事会审议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照中国会计师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独立,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收费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公允性和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樊彬、樊培仁回避表

决)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为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等多种因素,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依据为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

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4,5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

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