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 16 次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 号文
《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 亿元,发行数量为 3,6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即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
延)。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2%、
第四年 1.8%、第五年 2.2%、第六年 2.8%,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3 日)起
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6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356,268,800.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汇入到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36050110236100000259 账户、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 8115701013000253091 账户,前述账户均为公
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注销。2022 年度使用金额 61,190,888.06 元,其中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
开户日 缴入日 本年已使用 累计已使用金 2022 年 款项用
开户银行 金额
期 期 金额 额 12 月 31 途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
2020 年 2020 年 可转债
行股份有限
9 月 25 10月30 206,268,800.00 60,417,640.21 206,268,800.00 - 募集资
公司奉新冯
日 日 金
川支行
2020 年 2020 年 可转债
中信银行南
9 月 27 10月30 150,000,000.00 773,247.85 150,000,000.00 - 募集资
昌朝阳支行
日 日 金
合计 356,268,800.00 61,190,888.06 356,268,800.00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账号为 36050110236100000259 的募集资
金账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注销;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账号为 8115701013000253091
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注销。同时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09,405.66
2020 年 10 月 30 日募集资金净额 (注 1) 354,190,594.3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73,116,222.96
资金(注 2)
减:结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3) -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83,088,924.82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
2,014,553.44
手续费
募集资金余额 -
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53,842,300.00 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
扣进项税人民币 348,294.34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190,594.34 元。
注 2: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4,352,072.02 元,由于发行费用项目的 5,809,405.66 元中已包含募集资金需置换的资金 1,235,849.06 元,故实际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3,116,222.96 元。
注 3: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 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