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 16 次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号文《关于同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本次拟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 亿元,发行数量为 3,6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10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债券利率分别为:
第一年 0.5%、第二年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2%、第六年 2.8%,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
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 年 5 月 3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 25日,如遇节假日,向
后顺延)止。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356,268,8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
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36050110236100000259 账户、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 8115701013000253091 账户。
前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3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4,629,634.59元。
(二) 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31 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年 3
开户银行 缴入日期 金额 累计已使用金额 款项用途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2020 年 可转债募集
206,268,800.00 171,639,593.00 34,629,207. 00
公司奉新冯 10 月 30 日 资金
川支行
中信银行南 2020 年 可转债募集
150,000,000.00 149,999,572.41 427.59
昌朝阳支行 10 月 30 日 资金
合计 356,268,800.00 321,639,165.41 34,629,634.59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0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09,405.66
募集资金净额 354,190,594.3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 1) 73,116,222.96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48,202,225.57
减:结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2) -
减:销户时零星余额转普通账户 -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 1,757,488.78
募集资金余额 34,629,634.59
注 1:2020 年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4,352,072.02 元,由于发行费用项目的
5,809,405.66 元中已包含募集资金需置换的资金 1,235,849.06 元,故实际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3,116,222.96元;
注 2: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 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4,352,072.02 元,由于发行费用项目的 5,809,405.66
元中已包含募集资金需置换的资金 1,235,849.06元,故实际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3,116,222.9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 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
73,116,222.96
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
合计: 73,116,222.96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