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81号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 16 次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 号文《关于同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
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6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拟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6 亿元,发行数量为 3,600,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债券利率分别
为: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2%、第六年
2.8%,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3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 25 日,如遇节
假日,向后顺延)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356,268,800.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入到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36050110236100000259 账户、
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 8115701013000253091 账户。前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
开户银行 缴入日期 金额 本年已使用金额 累计已使用金额 年 12 月 31 款项用途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2020 年 可转债募
206,268,800.00 116,488,254.78 206,225,012.92 43,787.08
公司奉新冯 10 月 30 日 集资金
川支行
中信银行南 2020 年 可转债募
150,000,000.00 101,525,101.51 149,227,123.51 772,876.49
昌朝阳支行 10 月 30 日 集资金
合计 356,268,800.00 218,013,356.29 355,452,136.43 816,663.5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09,405.66
2020 年 10 月 30 日募集资金净额 354,190,594.3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 1) 73,116,222.96
减:结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2) 6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221,901,795.04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 1,644,087.23
募集资金余额 816,663.57
注 1:2020 年 11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