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在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后两个月以内实施。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9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5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951,00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29,521,6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4月17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4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4月17
日。
3、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29,521,6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 0.37元。
2、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
的调整。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17.78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 尚未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11.49元/股调整为 7.31元/股。
3、本公司股东庞正伟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奉新驰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本公司、 本企业)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同和药业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同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经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上述减持 底价将由14.47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 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853,816 15.88% +7,712,290 20,566,106 15.88%
高管锁定股 12,290,266 15.18% +7,374,160 19,664,426 15.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3,550 0.70% +338,130 901,680 0.7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8,097,184 84.12% +40,858,310 108,955,494 84.12%
三、总股本 80,951,000 100.00% +48,570,600 129,521,600 100.00%
注:因在本次转股过程中存在不足 1 股的情况,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七、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周志承、张波
咨询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传真电话:0795-4605772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