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2-064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春山”)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计算错误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由上海春山担任管理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R8942),因其工作人员未充分理解《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导致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春山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为 4.99%。因其
工作人员未充分理解《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9 日期
间累计买入中达安股票 595,300 股,累计卖出中达安股票 437,000 股。
上海春山于 2022 年 9 月 8 日买入公司股票 72,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6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03%。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春山应该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百分之五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且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由于其工作人员计算错误,认为并未达到披露的标准,故没有及时告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卖出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已违反了《证
券法》相关规定。
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 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2 年 7 月 卖出 247,000 17.06 4,214,895.00
2022 年 7 月 买入 130,000 17.06 2,217,598.32
2022 年 8 月 卖出 150,700 14.50 2,184,985.00
上海春山
2022 年 8 月 买入 307,400 15.13 4,650,636.00
2022 年 9 月 卖出 39,300 14.18 557,297.00
2022 年 9 月 买入 157,900 14.11 2,227,779.00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止目前,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843,300 股,持股比例为 5.02%。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致歉说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上海春山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8 日有分批买入及分批卖出公司股份
的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部分股票买卖构成短线交易的认定结果,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要求上海春山将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全部上交至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海春山 2022 年 9 月 9 日卖出的 20,000
股已构成短线交易,由此获得的收益应归公司所有。由于上海春山本次交易卖出均价低于买入均价,本次操作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2、本次短线交易系上海春山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上海春山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
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管理好各自名下的证券账户,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春山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计算错误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