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0-11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事前沟通和协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公司审慎研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业务资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购买了累计赔偿
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用于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公司审计业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于 2019 年成立,负责人为陈昭。广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1 楼。广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了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33
名、注册会计师 252 名、从业人员总数 500 余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00 余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敏坚先生,会计学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经历 19 年,胡敏坚先生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8,438.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9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233.72 万元。2019 年度为包括 36 家上市公司
在内的 652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胡敏坚先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方莉女士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莉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 年 11 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 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和其他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敏坚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莉女士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
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华兴会计师事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