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0 元/股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 1 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4,765.325 万股的 0.45%。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20%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20%
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 20%
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5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四个归属期 20%
起 6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6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第五个归属期 20%
起 7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2022年度的营业收
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四个归属期 2027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1%
第五个归属期 2028年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1%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80% 60% 3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并同意以 12.00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授予数量: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765.325 万股的 0.45%
(三)授予人数:1 人
(四)授予价格:12.0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