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4,011,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289,132.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4,011,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1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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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5 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
2 08*****554 深圳市万融技术有限公司
3 08*****175 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4 08*****174 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5 00*****654 杨良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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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
厦三十一层
咨询联系人:胡小云
咨询电话:0755-86022519
传真电话:0755-8611123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