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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238,513,2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1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232,657,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989%;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5,856,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29,009,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3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89,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86,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3%;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150,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9%;
反对 3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9%;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647,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97%;反对
36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85%;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2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8%;
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23,5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2%;反对
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89,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86,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3%;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318,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3%;
反对 1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5%;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15,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82%;反对
1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0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8,489,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986,2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3%;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