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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250,429,79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40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250,194,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487%; 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3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34,133,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7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267,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0%;反对
16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70,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3%;反对
1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良志先生、曾之俊先生、白琳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杨良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0,3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5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情况:同意 250,39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9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4%。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白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0,3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5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
表决结果:当选。
2.04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0,3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5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国忠先生、刘诚明先生、朱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谢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50,32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2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3%。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刘诚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50,32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2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3%。
表决结果:当选。
3.03 选举朱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50,32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2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3%。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温兆胜先生、马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周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温兆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50,32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2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3%。
表决结果:当选。
4.02 选举马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50,325,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29,2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3%。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于绍水律师、王肖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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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