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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1 日 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98 号瀚海科技大厦 A 座 3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267,284,2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1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256,165,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3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1,119,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5,672,40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2,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0,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2,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0,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2,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0,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284,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672,4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刘鑫律师、刘云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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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